心衰(心力衰竭)的严重程度通常采用两种评估体系:纽约心脏病学会(NYHA)分级和ACC/AHA分期。前者根据症状和活动受限程度分为I-IV级,后者从疾病进展角度分为A-D期。两种体系互补,需结合临床评估和检查结果综合判断。
一、纽约心脏病学会(NYHA)分级
NYHA分级通过患者体力活动与症状的关系划分心衰严重程度:
I级(无症状)
日常活动无限制,普通体力活动(如爬楼梯、快走)不引起气短、乏力等心衰症状。
II级(轻度受限)
休息时无症状,但中等体力活动(如慢跑、提重物)会诱发呼吸困难、心悸或疲劳,休息后缓解。
III级(明显受限)
轻微活动(如穿衣、缓慢行走)即出现症状,休息后可改善,但日常活动需大幅减少。
IV级(休息时症状)
无法进行任何体力活动,静息状态下仍有明显气短、水肿或胸痛,常需住院治疗。
二、ACC/AHA心衰分期
此分期强调疾病进展和预防,与NYHA分级互补:
A期(高风险无结构异常)
存在心衰危险因素(如高血压、糖尿病),但心脏结构和功能正常,无症状。
B期(结构性异常无症状)
心脏已出现结构性改变(如心肌肥厚、瓣膜病变),但尚未引起明显症状。
C期(结构性异常伴症状)
心脏结构异常且出现典型心衰症状(如活动后气短、下肢水肿),需长期药物治疗。
D期(终末期难治性心衰)
症状持续且严重,常规治疗无效,可能需机械循环支持、心脏移植或临终关怀。
三、两种体系的区别与联系
NYHA分级侧重症状对生活的影响,可随病情波动(如治疗后从IV级改善为II级)。
ACC/AHA分期反映疾病不可逆进展(如从B期无法退回A期),指导长期管理。
临床常联合使用,例如“C期心衰,NYHA III级”表示心脏结构异常且活动明显受限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心衰分级需由医生结合心电图、超声心动图、血液标志物(如BNP)等综合判断。
2.患者应定期复查,调整治疗方案。例如,NYHA II级患者若未规范用药,可能快速进展至IV级。
3.早期干预(如A期控制血压)可延缓疾病进展,终末期患者需多学科团队管理。
4.若出现气短加重、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或体重骤增(3天内增2kg以上),需立即就医。